关于推荐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库人选的通知
时间:2020-03-27 14:06 来源: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:admin 点击: 次
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,南昌市城乡建设局,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,促进科学技术进步,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,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决定组建“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库”。现就推荐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库主要职能
1、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、考察、评价,协助拟定标准年度计划。
2、参与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、审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。
3、参与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。
4、积极组织收集和分析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发展动态,为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和服务。
二、推荐专业
专业范围包括工程勘察(勘察、测量、岩土等)、建筑设计、建筑结构、建筑设备(暖通、给排水、动力等)、建筑电气、建筑工程施工、质量安全、检测、建筑节能、建筑市政工程(给排水、道路、桥梁、公共交通、园林景观等)专业。
三、推荐条件
1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注册执业资格。
2、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,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,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。
3、熟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,能够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作。
4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作风正派。
5、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。
四、推荐程序
1、各设区市、省直管试点县(市)有关单位在征得专家推荐人选本人同意后,对其业绩、能力、水平、资历等进行综合性和真实性考核,择优推荐,将《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一份(含电子版)以及专家职称、业绩证明等佐证材料报各设区市,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至我厅。
2、省直有关单位在征得专家推荐人选本人同意后,对其业绩、能力、水平、资历等进行综合性和真实性考核,择优推荐,将《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推荐表(省直单位)》(附件2)一份(含电子版)以及专家职称、业绩证明等佐证材料,于4月30日前报至我厅。
联系人:厅科技设计处殷亦琼
联系方式:0791-86203670(兼传真)
邮箱:2581188286@qq.com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3月23日
附件: 附件1、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.doc
附件2: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专家库成员推荐表(省直单位).doc